船舶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船舶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巢湖一水泥厂厂长侵占国有资产被判刑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5-24 11:20:17 阅读: 来源:船舶厂家

巢湖一水泥厂厂长侵占国有资产被判刑

巢湖市居巢区人大代表、散兵镇水泥厂原厂长刘在木因侵占50万元的国有资产,近日,被居巢区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0年。

刘在木系居巢区六届人大代表、散兵镇水泥厂原厂长。2002年6月,居巢区散兵镇党委、政府决定对巢湖市散兵水泥厂进行改制,刘在木同时被任命为改制领导组成员。2003年4月28日,在对该厂移交拍卖时,刘隐瞒了2003年3月电费已交的事实,将该厂实欠188万元的电费虚报为260万元。

在2003年4月份的拍卖会上,刘在木等三人竞买了巢湖市散兵水泥厂,后更名成立了巢湖石强水泥发展有限公司。在与散兵镇政府签订的购厂协议中,约定2003年4月5日以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散兵镇政府享有和承担。2003年7月刘在木用代垫散兵水泥厂3月份电费71万元的白纸条,让散兵镇财政所开具了一张等额的交款人为刘在木的收据,并以此冲抵了应付给散兵镇政府的购厂款。随后刘在木又将收据中交款人更换为巢湖石强水泥发展有限公司,并凭此据从石强公司的账户上支取了71万余元的现金。除去实际为散兵水泥厂代交的19.5万元电费款,余额52万余元被刘在木占为己有。区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,报请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十四会议批准,2005年1月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。10月中旬,居巢区法院经审理认定,该案事实清楚,罪证确凿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)

电脑软件下载

纯净下载站

IE